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艺术与设计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拟新增2024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特别困难学生:周莎莎、郭仕婕等119人,困难学生:覃婵、刘叶红等57人,一般困难学生黄雯欣、赵赐婷等59人,共235名同学为2024-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敏行楼516)、学院办公室(敏行楼414)反映。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