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调整学生资助评议
小组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 95号)文件规定,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学校人员岗位调整、新生入校等因素,为了更好地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对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进行调整,2023级班级成立评议资助小组,
一、成员组成
组长:王永峰
小组成员:徐攀、何越、何米、罗光骏、申晨茜、程洁婕、张晨、姚丹青、周淳、吴海建、梁粤梅、刘黎、杜鹤鹤、刘家列、高文广、陈瑀黔
二、工作职责
组织学院辅导员学习资助政策,召开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定专题会议,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确定,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受助人选。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地点:敏行楼414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