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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调整学生资助评议小组的通知

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调整学生资助评议

小组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 95号)文件规定,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学校人员岗位调整、新生入校等因素,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对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进行调整,2023级班级成立评议资助小组,

一、成员组成

组长:王永峰

小组成员:徐攀何越、何米、罗光骏申晨茜、程洁婕张晨、姚丹青、周淳、吴海建梁粤梅刘黎、杜鹤鹤、刘家列高文广、陈瑀黔

二、工作职责

组织学院辅导员学习资助政策,召开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定专题会议,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确定,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受助人选。

公示时间:2023911日至2022913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地点:敏行楼414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