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2022年度2020级、2021级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原则上维持去年的数据。经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拟认定特殊困难学生:杨贵云、刘春梅等182人;困难学生:李佳佳、葛文琴等226人;一般困难学生张泓驰、罗庆勇等262人,共670名同学为2022-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5日—2022年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辅导员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18286105598;0851-85900826;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