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调整学生资助
评议小组成员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和《关于成立三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规范公示环节的通知》要求以及《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需调整学院学生资助评议小组成员,结合学院领导分工,现公示如下:
1、组成成员
组长:刘婕、王巧星、潘珺
小组成员:周淳、徐攀、何越、罗光骏、刘黎、吴海建、杜鹤鹤、梁粤梅、金必兰、吴寻、张智祥。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困难认定等资助项目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
(2)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资助等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工作。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到艺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敏行楼616办公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