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求知 强技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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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调整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现根据学院情况,拟推选以下人员担任艺术与设计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9月24日-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电话进行反馈:0851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9月23日
一审:冉茂烨
二审:范少华
三审:刘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