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小组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和《关于成立三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规范公示环节的通知》要求以及《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现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现将公示如下:
1、组成成员
组长:学院党政领导班子
小组成员:赵曼、周淳、徐攀、何越、刘黎、吴海建、杜鹤鹤、梁粤梅、金必兰、吴寻、张智祥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困难认定等资助项目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
2、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资助等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工作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到艺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科研楼326室)
艺 术 与 设 计 学 院
2021 年 9 月 23 日
供 稿:赵 曼
部门审核: 王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