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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开展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处室、教学部、系、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下载

相关《申报通知》、《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论文折抵办法》和《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请登陆(贵州职院-科学研究-通知与公告栏)下载。

二、评选条件

(一)近5年(指2007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下同)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本、专科教学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表现,是学校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二)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论文15篇以上(含15篇,每篇论文4000字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5篇。具体要求及论文折抵办法详见《评选管理办法》,其中艺术、体育、考古等类教师的科研条件可适当放宽,并参照申报者指导学生、编排节目、考古发现、艺术作品、竞技比赛等方面的获奖及产生的社会影响情况。

(三)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54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纸质申报材料

(一)《评审书》一式3份。

(二)说明、支撑《评审书》内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按照所支撑内容在《评审书》中出现顺序编目并装订成册(论文复印所发杂志、入选文集之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研究报告复印封面、目录、正文首尾页、采用单位证明材料等,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后记等)。

(三)申报人需撰写的五千字左右的本学科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1份。

纸质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单面印制,用档案袋封装,于2012年10月29日前上报科研处。

四、电子申报材料

《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审书》和“本学科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电子版发送到kyc8190@163.com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咨询电话:6823190(科研处)

5287203(教育厅社政处)